你借書,政府向出版社及作者付錢│要重版出來的公共出借權

今年1月1日,台灣率先東亞第一的「公共出借權」(Public Lending Right,PLR)制度上路了。如今只要向圖書館借閱書籍,政府將補貼作者與書版社,以鼓勵出版業的創作。

你會去圖書館借書嗎?根據統計,2018年全年共有9,198萬人次走入各地公共圖書館,借閱人次達2,167萬人次,並有高達7,791萬冊的圖書被借閱,看上去真是為數不少!

什麼是公共出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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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Min An on Pexels.com

「公共出借權」是政府與圖書館共同合作的制度,民眾向圖書館借閱書籍,由政府補貼作者與出版社。這個制度最早由丹麥於1946年實行。隨著資訊化時代到來,造成了作者與出版業的市場失衡,也就是說,作者或是出版社並無法因此獲得合理報酬,進而影響創作、出版意願,而設立這樣一個制度。

那這樣圖書館要另外付費給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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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Tamás Mészáros on Pexels.com

公共出借權是一種「權利補償金制度」。運作假設是圖書館的出借行為會對於著作在市場上的銷售產生不利的影響,從而減損了著作權人的收入。

但因為圖書館出借圖書乃是整個著作權法促進文化發展下所必須的一環,因此,對於著作權人的特別犧牲加以補償。

而基於圖書館對社會大眾提供免費服務的信念,實施公共出借權的國家,皆以政府經費或另設基金的方式來運作,並未直接向圖書館使用者要求收費,也並非以圖書館經費來支應給予作者的報酬。

台灣的公共租借權怎麼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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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Nguyen Nguyen on Pexels.com

簡單的說,就是依法設立登記,在台灣出版具ISBN之紙本圖書。就會對創作者及出版者發出補償金。而目前試辦期間,將選定新北市中和的國立台灣圖書館及台中的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試辦「公共出借權」。

「每借1本書就補償新臺幣3元,補償酬金分配比例為創作者70%、出版者30%」

當然,目前這個制度也有些人有不同意見,像是有人認為這樣可能只對暢銷作品有利,或是效果不如直接提高圖書館向出版社購書時的訂價等。

但這確實是個立意良善的政策,或多或少能為出版業及作者帶來一點刺激。

而我們也該問問自己,我們還有在閱讀紙本書嗎?最近有去家裡附近的圖書館借過書嗎?

想了解更多公共出借權可以參考:

何謂公共出借權(Public Lending Right;PLR )? , 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
教育部新聞稿
公共出借權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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